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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公租房实体房申请对象+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8:12:37

导读: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为城市最低收入、低收入无房家庭、新市民住房困难人员。

  苏州高新区公租房

  申请对象:

  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

  城市最低收入、低收入无房家庭、新市民住房困难人员。

  申请条件:

  1、城市最低收入、低收入无房家庭承租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承租公租房后,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赁补贴政策;

  (五)暂不受理一人户实物配租申请,一人户为年满60周岁的单身无房老人除外。

  2、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标签: 住房  条件  一人  无房  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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