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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桂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5 08:12:59

导读:桂林失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后可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按当地社平工资的80%发放。

  领取期限及标准

  缴费1-15年,发放比例80%

  缴费1年,发放3个月

  缴费2年,发放6个月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报送失业人员材料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材料

  (一)《失业保险待缴费记录审核表》;

  (二)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吋相片3张;

  (三)社会保障卡;

  (四)失业人员应填写的表格:《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核表》。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材料,到失业保险待遇科业务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如果失业人员超过60日后才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应提交“逾期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情况说明”,理由正当的,失业保险待遇科批准后方可办理)。

  失业人员可选择在原工作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办理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应及时到征缴二科办理缴纳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手续。

  2.失业人员因特殊原因(伤残、怀孕、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代办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交《代办申领失业保险金委托书》,失业保险待遇科批准后方可代办。

  3.失业人员当月申领,当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中。如果失业保险金在次月5日还未到账,请失业人员及时拨打失业保险待遇科的咨询电话。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桂林市依仁路24号

  业务咨询电话:0773-2881023

  桂林各区县市的社保中心联系方式一览

标签: 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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