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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海丰县海城镇卫生院未成年人新冠疫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10:56:56

导读:更新:8月26日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卫生院发布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通知,详见下文。

  8月26日海丰县海城镇卫生院开展12周岁-17周岁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疫苗通知

  根据上级疫苗接种相关工作部署,8月26日我院继续开展12-17周岁人群接种第二剂次北京科兴新冠灭活疫苗,12-17周岁受种者需要父母(或监护人)陪同和签名;

  为了早日实现全民免疫保护自身健康,请已满21天的12-17周岁未成年人前来接种。

  进院疫苗接种期间请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监测体温,扫描粤康码,保持1米社交距离,服从接种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接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谢谢配合。

  接种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6696933

  温馨提示:

  1、接种第二针的人群,请携带第一剂次接种凭证。

  2、接种国药和科兴疫苗,两针次需要间隔21天以上;接种深圳康泰新冠疫苗,两针次需要间隔28天以上;接种安徽智飞龙科马重组蛋白新冠疫苗,需接种三针剂,每针次相隔28天以上。

  3、海城镇辖区内并在海城镇卫生院建档的35岁及以上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患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在本院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需空腹,体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9:00。

  4、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前往体检或接种时,需由家属陪同,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等身体状况。

  5、接种前:如实告知受种者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情况,吃饱后接种,以免低血糖。接种后:不要激烈运动,在观察区观察30分钟,有不适等症状及时告知现场医生,留观30分钟后无不适由医生签名后方可离院。

  6、12-17周岁受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没有身份证携带户口本),提供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预防接种证的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家长可下载粤苗APP注册绑定完善儿童档案信息,在接种录入电脑系统时提供粤苗APP个人档案二维码方便电脑录入。

  

标签: 疫苗  海城  身份证  监护人  海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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