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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韶关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11:18:41

导读: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等医疗费用不纳入韶关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详见下文。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韶关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纳入的。

  【注意事项】

  1、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标签: 负担  基金  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  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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