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韶关非婚生婴儿入户需要什么材料(韶关新生儿入户办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10:40:57

导读:韶关非婚生婴儿入户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共同生活的母亲或父亲《户口簿》等材料,详见下文。

  非婚生婴儿可以随共同生活的母亲或父亲入户。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非婚生育说明);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亲子关系鉴定报告书、医疗机构的分娩记录(无医疗机构分娩记录的需由派出所制作接生人员笔录或监护人笔录确认出生时间及出生地)、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声明书;

  (3)共同生活的母亲或父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派出所制作的当事人询问笔录(被询问人需签名并捺指印);

  (5)派出所经核实后形成的综合调查材料(盖公章并附经办民警签名);

  (6)申请随父落户或随父姓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书;

  (7)国外出生的另需提交婴儿本人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及翻译件、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标签: 笔录  派出所  报告书  原件  复印件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622791.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