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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清远市结婚证办理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11:46:30

导读:清远结婚登记办理需要满足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自愿结婚、双方无配偶、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等条件。

  清远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以生日的第二天为年满之日);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6.双方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扩展信息

  办事流程

  1.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商量好办证时间,可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和登记机关。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粤省事”或网页登录。

  2.男女双方持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3.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核男女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咨询双方结婚意愿。

  4.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照片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标签: 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  声明书  男女双方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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