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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 梅江区新生儿医保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2 12:20:53

导读:无论是在缴费期内、还是缴费期结束后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凭借户口薄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方式见正文。

  梅州新生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方式:

  新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后(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再进行缴费。

梅州市医保经办部门对外办事大厅地址与咨询电话
县(市、区)医保经办部门对外办事大厅地址咨询电话
梅江区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5号窗口)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0753-2196734、2196702
梅县区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63-70号窗口)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服务中心0753-2562039、2586846
兴宁市兴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二楼(1-13号窗口)兴宁市人民大道中142号0753-3256057、3250555
平远县平远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49、50号窗口)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南97号0753-8897839、8899321
蕉岭县蕉岭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1、12号窗口)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路7号0753-7863621、7188257、7188268
大埔县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业务窗口(31-37号窗口)大埔县湖寮镇五虎山政务服务中心0753-5535107、5559013
丰顺县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5-41号窗口)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南路236号0753-6619338、6103258、6103268
五华县五华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6-10号窗口)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0753-4438727、4428095

  待遇享受:

  1、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缴费期结束后出生的新生儿:可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标签: 梅州市  丰顺县  医保  大埔县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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