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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梅州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怎么申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2 11:51:55

导读: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自行申请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及期限、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内容见正文。

  一、文件依据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2.《关于印发<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55号)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次性每人5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脱贫人口信息。

  六、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市直:梅州市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303办公室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五楼503室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3号一楼大厅4号窗口

  兴宁市:兴宁市曙光南路就业大厦一楼3号窗口

  平远县: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蕉岭县:蕉岭县安民街3号三楼就业培训股

  大埔县: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社劳组

  丰顺县: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一楼窗口

  五华县: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2号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

  市直:0753-2302958

  梅江区:0753-2196770

  梅县区:0753-2589137

  兴宁市:0753-3320402

  平远县:0753-8899231

  蕉岭县:0753-7188276

  大埔县:0753-5556762

  丰顺县:0753-6686962、0753-6686961

  五华县:0753-4428311

标签: 丰顺县  大埔县  兴宁市  梅县  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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