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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汕头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视频)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1 06:56:13

导读: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汕头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汕头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的,具体经办流程为:

  1、由原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减员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完整且缴费信息无误的,当场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各留存一份。

  3、参保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到新参保地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并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将应转移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转出往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具体经办流程为:

  1. 参保人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需将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对相关资料予以审核后,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按规定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连同转移基金转出。

  4、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额进行核对,对信息无误的,按规定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转移手续。

汕头养老保险指南

标签: 参保  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  关系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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