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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请材料(汕头申请特殊门诊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0 11:04:24

导读:汕头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请需要提交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报表,另外其他相关材料还需要加盖印章。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申报材料

  1.《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报表》;

  2. 医疗费用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并加盖印章);

  3.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印章);

  4.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账户)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5.提供医疗费用电子票据(发票)申报的,需提交未在其他地市申报医保待遇的书面承诺。

  办理依据

  1、《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第94号令)

  2、《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84号令)

  3、《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汕府〔2012〕43号)

  4、《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和家庭病床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2〕14号)

  5、《关于完善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2014〕110号)

  6、《关于实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分级管理通知》(汕社保〔2014〕10号)

标签: 汕头市  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  府第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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