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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办理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0 11:44:59

导读:参保人在我市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参保账户的,应向最后参保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账户合并。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

  参保人在我市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参保账户的,应向最后参保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账户合并,其中,参保人在税务系统存在多个有效参保账户的,需先向税务部门申请合并,合并成功后才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受理条件

  因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前后不一致或单位填报出错等原因造成一人有多份缴费记录的,应申请合并缴费记录。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现场递交资料;第二步:受理初审;第三步: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受理业务并出具 回执;第四步:复审资料;第五步:予以办理

  【办理材料】

  ①个人委托书【点击下载

  ②书面申请(单位申报由单位申请,个人申报由本人申请;格式参考《合并缴费记录申请书》

  【点击下载

  ③居民身份证

  ④如存在有重复缴费时段的,须单位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冲销保险费申报表》

  【点击下载

  【办理窗口】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专厅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长平路十一街区时代广场财政大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5-8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5208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2、15、19、20、24、25、28路(林百欣会展中心站)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4-12345

  咨询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人社专厅

标签: 汕头市  参保  平路  账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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