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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2-09-09 10:12:56

导读:居住证办理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馆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居住处所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

  2.购房合同;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注意:居住证所证明仅是申办材料之一,仍需准备其他申办材料。

  

标签: 购房合同  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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