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江门落户办理条件(江门市落户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9-09 03:46:29

导读:来江门市定居并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相关人员或经批准在江门市定居的华侨和台湾同胞可以在江门公安窗口申请入户。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办理条件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来江门市定居并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以及经批准在江门市定居的华侨和台湾同胞,可以申请入户。

  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江门公安局派出机构或窗口进行申办。

  办理步骤

  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建议办理人员先提前了解好办理材料,再前往办理,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拓展阅读:点击可查看办理所需材料

标签: 江门市  台湾  外籍  同胞  外国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580127.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