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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青岛城阳区公租房配租流程(2020年青岛城阳公租房信息)

来源: 最后更新:22-08-16 01:35:21

导读:青岛市城阳区进行公租房项目日常公开配租,本次配租根据申请人员类别不同,城阳区户籍家庭按照提出申请、选房、登记备案的流程进行配租。

  城阳区公租房配租流程

  本次配租为日常配租,实行常态化受理,符合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人员可随时申请,按照先申请先选房原则。根据申请人员类别不同,进行配租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城阳区户籍家庭申请审核程序

  城阳区户籍家庭按照提出申请、选房、登记备案的流程进行配租。

  有配租意向的城阳区户籍家庭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登记,领取《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申请确认单》。街道组织申请人到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阳区中城路436号)201房间确认房源项目。

  城阳区户籍家庭申请人确定房源后与房源管理单位签订《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押金等相关费用并办理入住。房源管理单位将签订的《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到城阳区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住房保障科201房间备案存档。

公租房申请办理科室办公地址办公电话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城阳区平阳路451号87968863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城阳区安亭路一号66912333
城乡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夏庄镇夏庄街道办事处对面办公楼二楼203室58900198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惜福镇街道王沙路1318号67765583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109房间)上马凤仪路77号87815823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棘洪滩街道宏通路行政办公楼87805381
城市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龙海路569号河套街道办事处431房间87821115
红岛街道市政管理科红岛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01室87831996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审核程序

  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提出申请、单位初审、资格审核、确认公示、资格登记、选房、登记备案的流程进行配租。

  1.申请: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提交材料见附件),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初审:用人单位组织对申请人户籍、住房、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核查,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统一报送申请材料至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阳区中城路436号)201房间。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平台对申请单位进行注册登记。

  3.资格审核:城阳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户籍、住房、社会保险缴纳、劳动(聘用)合同等状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城阳区住房保障部门在青岛城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城阳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资格登记,发放《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准予登记通知书》并确定房源项目。

  4.选房: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与房源管理单位签订《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押金等相关费用并办理入住。房源管理单位将签订的《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到城阳区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住房保障科201房间备案存档。

  公示

  城阳区住房服务保障中心对登记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青岛城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特别提示: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缴费、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办理申请登记时请佩戴口罩,请提前准备健康码、行程码、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28天内入境或疫情重点区域、体温高于37.3°C,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人员均不得入内,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书面委托材料代为选房)请勿相互交谈,遵守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标签: 住房  申请人  房源  户籍  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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