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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指南(材料+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8-03 06:01:19

导读:青岛用人单位可以为职工补缴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具体所需材料、补缴流程等详情详见正文。

  青岛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缴材料

  1、用人单位填报《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补缴起止时间内完整的工资发放凭证原件

  3、劳动合同或招用工手续原件

  4、其他能够证明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5、律文书原件(包括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劳动监察指令书、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等)

  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携带补缴材料,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由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办理补缴,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标签: 原件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  材料  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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