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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辛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 辛集中学2021招生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07-28 05:32:13

导读:为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全部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辛集市教育局制定了《2022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阅读全文进行了解

  2022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学区所辖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学区中心校负责统筹管理,市直属学校招生管理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负责。

  (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划分学区、相对就近、适当调整”的招生入学原则,除市教育局依规调剂外,不得招收服务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坚持“稳定居住”原则,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应保持家庭住址稳定。学生祖辈房产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学生父母共有除外)。

  (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严控班额原则。初中起始年级不得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超计划招生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和拨付公用经费。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7月29日上午8:00—8月1日下午17:00

  7月29日8:00—8月1日17:00报名登记小学:农村小学现场报名;市区小学网上报名

  初中:毕业后跨区域升学就读(含回户籍地)的、报名实验中学、第二实验学校、清河湾学校、育德学校的需要网上报名。

  8月2日—8月9日资料审查报名资料审查,有需要现场确认的进行确认。

  8月13日前名单公示

  入学通知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等信息。

  各学区、市直属学校分序列、分批次入学通知。

  四、报名方式

  1. 市区小学一年级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2. 农村小学一年级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3. 初中一年级实行网上报名与统筹安排相结合方式。

  五、报名程序

  1

  农村小学

  各学区中心校统筹安排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报名事宜,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携带相关入学资料现场报名。

  2

  市区小学

  第一步(学生家长):关注平台。家长点击下方名片关注“中小学报名平台”,开学前不得取消关注。

  第二步(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根据学校反馈结果及时完善补充报名资料。未在网上报名的不予提供学位。

  第三步(报名学校):验证通知。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网上发送验证通知,明确验证报名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第四步(学生家长):现场验证。接到现场验证通知的家长凭报名号进行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验证的不予保留学位。

  第五步(报名学校):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协调公安、国土和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查。学校采取现场验证和入户调查等形式审查入学资格,并将存疑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复审;明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情况立即告知家长。

  第六步(报名学校):网上公示。分批公示拟录取名单。

  第七步(报名学校):网上确认。报名学校根据资格审查和公示结果完成网上确认录取操作。

  第八步(学生家长):录取通知。根据系统推送的通知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3、初中学校

  a.统筹安排

  统筹安排的不需要网上报名。小学毕业后升入本乡镇初中的不需要网上报名,由学区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工作。其中辛集镇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八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二小学毕业生由辛集学区中心校统筹分配。

  b.网上报名

  小学毕业后跨区域升学就读(含回户籍地)、直属学校就读需网上报名。登录“中小学报名平台”后,选择“入学报名—公办初中报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程序参照市区小学进行。

  六、招生条件

  1、农村小学招生条件

  学校服务区范围内户籍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市区小学招生条件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及其居住房产等情况进行报名,当学校报名登记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招生序列依次入学,超出计划部分统筹调剂入学。

  3、初中学校招生条件

  各学区寄宿制初中首先满足本辖区小学毕业生入学需求,然后依次接收回户籍地就读小学毕业生、辖区内常住家庭小学毕业生。除市教育局依规调剂入学外,不得私自接收服务区以外学生。

  市区走读制初中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招生序列依次入学,超出计划部分统筹调剂入学。

  学生小学毕业后升学,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实际稳定居住”原则,首先应报名毕业小学对口初中。

  附:辛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序列分类细则

  序列一住户一致

学生父母拥有市区学校服务区内户籍和自有住宅房产,学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父母户籍地址与住宅房产地址及房屋权属证明一致。学生及父母在户籍所在房产中实际稳定居住。

  序列二

有户无房学生父母市区无房产,学生随父母户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下简称“祖辈”)户籍上,祖辈的户籍和房产均在市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符合“两个一致”(参见第一序列),学生在祖辈房产中实际稳定居住。学生祖辈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市区有房产不得参与此序列报名。

  序列三

无户有房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没有在市区学校服务区内,学生父母在市区学校招生服务区内依法购买商品住宅,房产交付使用并实际稳定居住,凭父母房产入学。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

  序列四无户无房A

学生父母市区内无房产,学生户籍落户在祖辈户籍上,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内购买商品住宅且交付使用,学生在房产内实际稳定居住。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学生祖辈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市区有房产不得参与此序列报名。

  序列五无户无房B

学生父母市区内无房产,学生父母至少一方落户在学生祖辈户籍上,学生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内购买商品住宅且交付使用,学生在房产内实际稳定居住。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学生祖辈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市区有房产不得参与此序列报名。

  序列六外来人员

  随迁子女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取得《居住证》的非辛集户籍来辛经商务工人员,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子女与其同住。经商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注:表格“摘要”中的“户”指的是学生户籍,“房”指的是学生父母的房产。学校招生超过计划数时,按招生序列顺序录取,录满为止,超出学校学位数的学生调剂安排入学。

  七、招生范围

  1、小学

  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①方碑大街以北、平安街以南、文昌路及延长线以西、兴华路以东区域内已交工入住的住宅小区。②安定大街以北、古城大街以南、教育路以西、文昌路以东区域内已交工入住的住宅小区。③兴华路以西、妍园路(安新线)以东、方碑大街以北、市府街以南区域内已交工入住的住宅小区。④尚都花园、书香园、鑫苑国际城、祥和家园、里仁小区、碧桂园天誉、祥云家园、天山花园、德寓小区、土地局宿舍、君豪小区、康宁家园。⑤温家方碑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①芳华小区、绿城公馆、禽蛋市场住宅楼。②建设大街以北、安定大街以南、宴西路以东,工业路以西范围内已交工入住的住宅小区。

  清河湾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清河湾A、B、C、D、E区,清河湾北区、清河湾东区(已交工入住的)、雍景上院、康达家园、安盛小区、物发小区、运管站宿舍、机关事务管理局宿舍、澳森生活小区、瑞璟园等住宅小区。

  方碑街小学招生范围为达沃斯小镇、鑫苑丽景、格林印象、杨方新村、微笑水城、九方丽都、芳苑东区、东明小区、东方城市花园等住宅小区。

  育德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为幸福城、学府花园、澳森嘉园、和谐家园、鑫盛九隆以及八街新房区等住宅小区。

  采五小学合作办学招收采五西区、采五东区适龄儿童入学。

  市直属小学招生范围内无房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定点报名学校如下:兴华路以东建设大街以北区域内的为冯方小学;兴华路以东建设大街以南区域内的为辛集镇第九小学;兴华路西为东良马小学。

  各学区小学招生范围按照学区中心校的规定执行。其中东明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①百合御景城、②东巴营、西巴营和扒营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大羽孔雀城、观澜一号、智慧健康城和九方世纪园由新垒头学区中心校统筹安排。

  附:辛集学区辖区小学招生范围

  1辛集镇第一小学1.二街(市政居)、十街(文明居)户籍常住适龄儿童。2.时代豪庭、民益小区、印染厂宿命、平安家园、机电小区、渠道管理住宅楼、石油公司、烟草宿舍、工行宿舍、林业局宿舍、富汇都4号楼5号楼、雅园小区(东区、西区)、商业大楼宿舍、水泥厂宿舍、检察院宿舍、昊华市场住宅楼、社保局宿舍、武装部宿舍、自来水公司、林产品宿舍、市委宿舍、文明小区等)。

  2辛集镇第二小学1.六街(裕民居)、七街(育才居)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2.化工一区、化工三区、棉油厂宿舍、化肥厂宿舍、石油化工宿舍、药材家园、铁路宿舍、防水建材小区、旺园小区、幸福花园(六街)。

  3辛集镇第三小学1.四街(定安居)、五街(牌坊居)户籍常住适龄儿童。2.福泰家园小区。

  4辛集镇第四小学1.八街(复康居)、九街(菜市居)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2.千禧花园(东区、西区、北区)、七街新房区、皮毛厂宿舍楼南院、皮毛厂宿舍楼北院、都市郦景、工商行宿舍、妇幼院宿舍、皮毛厂老宿舍、粮局宿舍、九街居民楼、木具厂楼、九街住宅小区四号五号楼、九街大队院内住宅楼、天文巷、北门路、县联社住宅楼、南三条、北门路、二机厂宿舍、审计局宿舍楼、农技公司宿舍。

  5辛集镇第五小学1.一街(顺城居)、三街(皮店居)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2.万达山水城小区、针织厂宿舍、华泰小区、建材配套小区、工业品宿舍、新开街东段。

  6辛集镇第六小学1.东石庄村、河北一集北面一街新房区、河北一集北面三街新房区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2.兴华路广播局宿舍、老体委宿舍、和泰小区、文苑花园、化工四区、煤建宿舍、药材公司宿舍、文体宿舍、观筑1号、财政局住宅、气象局宿舍、明珠东院、新都家园AB座、永泰小区、永盛小区、塑料厂宿舍、保险宿舍、佳苑东院、市政宿舍、农行宿舍、气象局宿舍、环保宿舍、电影宿舍、化工二区、消防宿舍、中行宿舍、二轻宿舍、商业楼宿舍(糖酒)、一街集资楼、逸园小区、繁荣巷、党校宿舍、康泰小区、税务宿舍、人行宿舍、生产资料宿舍、建行宿舍、县医院宿舍、邮政局宿舍、财政宿舍、防疫宿舍、物资局宿舍、石油宿舍、农机宿舍、畜牧局宿舍、交通局宿舍、铁马小区、赢洲小区、信合宿舍。

  7辛集镇第七小学1.孤马营村、六街(裕民居)新房区户籍常住适龄儿童。2.景合南郡、一机厂宿舍、橡胶厂宿舍。

  8辛集镇第八小学1.胡合营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2.鹿华小区、五环城市花园、集英小区、旧一中宿舍、司法局宿舍、交警队宿舍、圣兰福地、计划生育服务站。

  9辛集镇第九小学都大营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直属小学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0辛集镇第十小学锦绣江南小区、康乐小区、二院家属院、绿洲小区(北区、南区)、九方盛达、二建小区、辛中路物发宿舍楼、康建居防水建材小区、宝石花园、芳苑西区、东华路政府宿舍、东城小区、政法楼、稽征站宿舍、四季春小区、东盛小区、半月谭工商局宿舍、康建居棉油厂宿舍、石油化工宿舍、四开发小区、康建中行宿舍、佰盈御园、集大服装厂宿舍、干休所小区、建设东街北电力服务公司宿舍、广乐路。

  11辛集镇第十一小学1.陈马庄村、西石庄村、赵庄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2.玻璃厂宿舍、明珠西院、朝阳小区、佳苑小区、西苑小区、化工五区、腾辉绿洲、崇阳小区、电力局小区、朝阳华府、三街新房区、鹿鸿小区、建委宿舍、红枫花园、天龙果汁厂宿舍、安阳小街、崇阳小街西段、龙泉街西段。

  12辛集镇第十二小学1.裴辛庄村、林子里村、佃士营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2.裴辛庄新民居小区。

  13安古城小学1.安古城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2.古城小区、鑫瑞花园、古城新天地、古城新村、盛世名城。

  14六郎营小学六郎营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及府东小区。

  15冯家方碑小学冯家方碑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直属小学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6支家方碑小学支家方碑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17东良马小学东良马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碧桂园天玺、时代华府南苑小区。直属小学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8西良马小学西良马村、西范庄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19旧垒头小学旧垒头村、徐家庄村、旧垒头新区。

  20锚营小学锚营村、撒马营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21故里学校1. 留双营村、月耳营村户籍常住适龄儿童。

  2. 众美小区、种子公司宿舍、农行社区、森林公园小区以及建设街东段路南住户。

  2、初中

  辛集学区初中的招生范围及具体分配政策由辛集学区中心校制定并执行。另杨方新村、微笑水城、九方丽都、芳苑东区、采五东区等五个住宅小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由辛集学区中心校统筹安排。

  其他学区初中的招生对象为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两所初中的由学区中心校划定招生范围。

  实验中学招收①实验小学和安古城小学服务区范围内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②百合御景城小区内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③招生范围内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且为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①本校小学、冯方小学、六郎小学服务区范围内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②达沃斯小镇、鑫苑丽景、格林印象、绿城公馆、东明花园、东方城市花园等住宅小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③招生范围内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且为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清河湾学校初中部招收①本校小学、支方小学、旧垒头小学、东良马小学和西良马小学服务区范围内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②招生范围内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且为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育德学校初中部招收①辛集镇故里学校服务区范围内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②复康街与商场街以南,兴华路及其延长线以东区域的住宅小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家庭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③辛集镇锚营村、辛集镇都大营村户籍适龄儿童;④招生范围内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且为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八、报名材料

  1、小学报名材料

  1学生父母身份证乡镇、市区学校报名者均提供

  2学生与父母户口本乡镇、市区学校报名者均提供

  3医学出生证明乡镇、市区学校报名者均提供

  4儿童预防接种证乡镇、市区学校报名者均提供

  5房产证明报市区学校提供。不动产权或购房合同与正式发票

  6实际居住证明报市区学校提供。物业和水电暖等费用缴费凭证票

  7居住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

  8工商营业执照无房产外来经商人员提供(6个月以上)

  9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无房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

  10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无房产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

  11社保和税费缴纳凭证无房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

  (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2、初中报名材料

  1学生父母身份证

  2学生与父母户口本

  3入学地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与发票

  4实际居住证明物业和水电暖等费用的缴费凭证

  5跨县域升学证明表只跨县域升学就读提供

  6入学地的《居住证》来辛或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提供

  7入学地的工商营业执照来辛或外出外来经商人员提供(6个月以上)

  8入学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来辛或外出无房产务工经商人员提供

  9入学地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来辛或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

  10入学地社保和税费缴纳凭证来辛或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提供(6个月以上)

  回户籍地的提供1、2、3项材料,户籍地为市区的还需提供4、5项。

  报名辛集学区初中的由辛集学区中心校负责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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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材料情况说明

  a.学生或家长户口挂靠非直系亲属的不予认定;

  b.学生或家长户口空挂虚无地址或非自有房产的不予认定;

  c.提供房屋未交工居住的不予认定;

  d.未在认证或居住证登记的房产内实际居住的不予认定;

  e.私人间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凭证不予认定;

  f.《居住登记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g.小产权房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h.公寓、门店、车库等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i.2022年入学报名《居住证》不得晚于2022年6月30日。其他入学材料在2022年5月31日以后办理的不予认定。

  4、其他说明

  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已拆迁但未回迁的家庭,家长可凭户口本、拆迁补偿协议等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待核实无误后安排入学。重新购房的,到新购房产所属服务区学校报名;临时租住房屋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九、重要提示

  我市民办小学一年级2022年秋季暂停招生。民办初中一年级2022年只限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不得对外招生;市域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市域在我市招生;转出到市域外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满足转出条件,须办理《辛集市小升初跨县域升学证明表》。私自到民办学校就读将被认定为择校生,不予办理学籍转接以及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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