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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公租房申请地址(西安曲江公租房申请地址电话)

来源: 最后更新:22-07-27 01:04:19

导读: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向曲江住建部门申请,西安曲江新区住建部门在曲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详情见正文。

  一、第一步是职工申请,向单位申请

  申请对象:

  1.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的供应对象为区内用人单位就业人员。

  (1)区内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或财税关系在西安曲江新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区内职工是指,在西安曲江新区有稳定职业,与区内用人单位存在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关系。

  2.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应以个人或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申请人应为区内职工,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租金支付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是指申请人配偶及子女(子女为不满18周岁或本科及本科以下在读的在校学生)。

  3.已婚的区内职工,不与配偶在西安市共同居住的,其配偶及子女可不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材料:

  1.《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家庭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个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所在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劳动(聘用)合同,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说明劳动关系起止时间);

  6.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档案;丧偶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

  7.共同申请人中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8.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名下有公司或出资股份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股权书;

  9.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名下拥有机动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买材料、行驶证和车辆产权证书;

  10.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证明;

  1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12.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条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合同或票据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属单位证照的,提供加盖持证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第二步是单位申请,向曲江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申请地址:西安曲江政务服务中心2楼,南三环及雁翔路交汇处西南角

  联系电话:029-81201113、029-81201374

标签: 申请人  曲江  区内  西安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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