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7-13 01:09:36
1、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如何管理?
答: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等五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等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五区二县)招生录取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区县组织录取,录取工作与城六区录取同步进行。
2、高新区、国际港务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等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答:高新区、国际港务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等开发区2022年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行政区进行,开发区教育局参与组织。
3、西咸新区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答:按照省教育厅专题会议纪要要求,西咸新区基础教育由西安、咸阳两市代管的过渡期延续至2024年,西咸新区空港高级中学招生工作由西安市教育局统筹。西咸新区(原西安市区划)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随原所属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进行,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参与组织。
4、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何时向社会公布?
答:7月15日12:00时,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将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登陆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xa.gov.cn)、也可到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招办查询自己的中考成绩。
5、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志愿的批次及填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每个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定向生志愿每生限报一所学校。
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6日至7月18日。
6、五区二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如何设置?何时填报?
答:五区二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五区二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9日至7月21日。
7、考生填报志愿若遇到限制报考怎么办?
答: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投诉。凡违规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考生如何选报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
答:选报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
9、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的规定是什么?
答: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招生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10、选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应具备什么资格?
答: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11、定向生生源计划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答: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和市直属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范围为城六区初中学校,其他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生招生范围为本区内初中学校;定向生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倾斜,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
12、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考生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还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
1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是什么?
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进行。
14、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有哪些照顾类政策?
答: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精神,我市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
军人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教育优待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规定执行。军人子女考生,在招生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10%、5%增加录取总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给予优待。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执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审核随军人子女进行。
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2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A类人才的子女。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其他军人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15、五区二县省级示范高中在城六区招生学校有哪些?
答:今年,五区二县在城六区招生的省级示范高中有3所,分别是长安区第一中学、长安区第二中学,阎良区西飞第一中学等。
16、考生如何获知普通高中学校的收费情况?
答: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我市的招生录取平台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类别等实时显示收费标准,让考生填的明明白白。同时,还对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多渠道宣传、公示,以供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
17、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如何建立学籍?
答:普通高中学籍建立严格按照《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8、在外省参加中考的学生如果来我市就读,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在外省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
《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市教发〔2020〕52号)明确规定:外省户籍学生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只限于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办理转学手续。随父母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正常迁转在我市落户的,不受转学年级限制。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初一个月内集中办理,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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