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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西安雁塔区教资现场认证时间地点及资料

来源: 最后更新:22-07-04 12:58:05

导读: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现场确认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小学,具体所需资料详见正文。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提示:请大家务必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避免拥挤。

  三、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小学

  地 址:雁塔区长安南路396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纬一街站A口西侧。

  您可以乘公交车到八里村、东八里站点下车。

  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215路、K215路、285路、603路区间、K600路区间、19路、K19路、239路、323路、631路、K631路、603路、600路、12路、504路、217路、44路、407路。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雁塔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高新区并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确定的住址为准)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以上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雁塔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高新区颁发的居住证原件,且在雁塔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确定的住址为准);

  3.雁塔区辖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雁塔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雁塔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四)学历证书

  1.网报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网报时,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认定系统无法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五、证书发放

  2022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专营权是法律赋予邮政部门的特殊权限,受国家法律保护。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2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二)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请务必在系统中再次核实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及时准确接收证书。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三)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四)雁塔区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2周左右通过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并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安排随公告发布。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认定需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行程卡,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查验非绿码及隔离期间的申请人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雁塔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电话:029-8538128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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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申请人  原件  现场  教师资格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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