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7-01 07:41:40
【申请期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以申请时实际招用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招用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他竟泼脏水:中国占了美国制度各种便宜他竟泼脏水:中国占了美国制度各种便宜,众议院,美国,中国威胁论,制
敦煌鸣沙山载客骆驼累趴下,景区:高峰期骑的人比较多 山东临沂文联主席遇害身亡,有多处刀伤 安阳市第二届专业舞蹈大赛是否取消了 2024汝阳春节联欢晚会视频直播入口 汝阳电视台节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