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6-23 06:45:38
关于高明区2020年第四季度获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名单公示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和《关于2020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的公告》的规定,经审核,2020年第四季度共有56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且符合入户高明资格,未超过当季指标数。现子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高明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0757-88638133)。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的新市民必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新市民办理积分入户手续指引(高明区).doc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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