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青岛市医保系统升级后可以查询生育待遇明细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7:15:45

导读:2021年11月30日20:00,青岛市正式上线国家标准版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温馨提示,助力用户问题的解决,详见正文。

  2021年11月30日20:00,青岛市正式上线国家标准版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标志着我市正式接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线上业务和医保信息数据与全国互联互通。

  新系统上线初期,部分公共服务功能正在建设中。

  生育待遇明细查询

  现在新系统暂不支持生育待遇明细查询。青岛市医保局将尽快完成青岛市个性化系统建设需求。

  拓展阅读>>>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引产时,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1、计划内生育

  女职工因妊娠和分娩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1)早期妊娠检查。参保女职工在市内三区及崂山区、城阳区定点妇幼保健机构或在其他区、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早期妊娠检查的,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只负担首次早期妊娠检查费用。

  (2)中、晚期妊娠检查。参保女职工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多次妊娠检查可在不同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并按规定结算。

  (3)分娩。参保女职工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

  2、计划生育手术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发生的符合生育医疗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标签: 医疗保险  医保  医疗机构  青岛市  女职工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232405.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