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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电动自行车上牌规定(河北衡水电动车上牌新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6:28:07

导读:衡水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广大车主可以通过官方平台预约登记办理。

  衡水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明白纸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登记上牌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5月份为登记上牌集中攻坚月)

  2、登记上牌区域范围

  全市13个县市区

  3、办理地点

  衡水市共设置约300个登记上牌点,其中主城区共设置约50个登记上牌点(各县市区网点结合实际设置),方便群众“网上办、就近办、便捷办”。各县市区还将设置流动服务队(便民服务网点)提供登记上牌服务。详细网点信息请关注“衡水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网点信息将适时、分批发布。

  (一)为减少疫情影响,鼓励广大车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可选择通过“河北交警微发布”公众号预登记并选择邮寄办理,减少现场等候时间,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二)办理现场登记时,请广大车主自觉保持间隔、排队等候、维护良好秩序,选择合适时间,避免高峰期间聚集。各上牌点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环境卫生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4、登记电动自行车标准

  本次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包括:

  (一)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

  (二)对在用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的经营单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核发黄底黑字的正式号牌。

  (四)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需到车管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登记,驾驶人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5、收费标准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免费,号牌按顺序发放。所有服务网点不得强制提供其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号牌工本费、登记、安装费等费用。

  6、办理流程

  本次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分为微信公众号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

  微信公众号办理: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界面右下角“登记上牌”——根据引导自助备案——决定自取和邮寄---两种方式均需现场核验车辆,自取到选定的网点核验,邮寄的由邮政人员上门核验(号牌邮寄费用由邮政部门收取)。

  现场办理:现场上牌网点——现场核验车辆——工作人员进行注册登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发放号牌——结束。

  7、注意事项

  申请登记上牌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骑行车辆、佩戴头盔,现场交验车辆。

  (一)提交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对无法提供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容缺办理。

  (三)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自行拆除尾牌支架上的附着物,预留出号牌支架安装孔,便于号牌安装;拆除加装物,恢复车辆原貌,原厂有脚蹬、链条的请保证正常使用。

  (四)电动自行车车主自主选择保险,不强制。鼓励车主投保,减少事故危害。

  (五)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标签: 电动自行车  号牌  现场  网点  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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