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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住证社保落户政策补缴的算吗 南京落户社保补缴算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6:02:39

导读:必须是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江苏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计认可。详见正文。

  不算,必须是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中规定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认可”:

  按照《四区落户暂行办法》申请落户,提交申请当月需在南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并且需达到连续缴纳六个月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本条件。

  简单来说,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当月,应在南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如之前五个月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省内其他地市缴纳的,可视同在南京市缴纳,累积计算

  相关阅读:向何处提交落户申请?

  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

  申请人在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或单位设立集体户的,或在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户落户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标签: 城镇职工  社会保险  南京市  溧水  高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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