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兰州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4:56:04

导读: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配合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并全力推进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现根据相关规定简化部分提取业务申请资料。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配合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并全力推进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现根据相关规定简化部分提取业务申请资料。具体事宜如下:

  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资料为:身份证明材料、已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税务票据,所购房屋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若因免税无法提供税务票据的,缴存职工可出具免税证明材料及该房屋的全额付款凭证。

  二、简化因“异地购房”及“偿还异地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业务申请资料,不再要求职工提供“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在异地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实际工作地认证证明”。

  三、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不再填写《提取申请表》,仅需填制《提取业务承诺书》即可办理。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办理。如存在特殊原因确需代办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下要件: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因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形提取时,提取代办人仍按《兰州住房公积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兰住金﹝2020﹞17号)之相关规定填制《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办理。

  四、本通知自2022年2月11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承诺书

标签: 职工  业务  缴存  配偶  异地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22710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