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8号)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4:52:28

导读:4月6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4号通告,对沈阳部分封管控区域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与安排详见全文。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4号)

  为更好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9号通告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再次调整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苏家屯区、新民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并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内:

  (一)所有防范区解除,现有封控区、管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公交、地铁、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继续暂停运营

  (三)健身房、体育场馆、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迪吧、KTV、剧本杀、密室逃脱等非生活必需的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四)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限流50%,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各类餐饮机构不允许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

  (六)中小学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幼儿园、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

  (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居住、工作在其他区、县的,按照其他区、县相应管控措施管理。

  (八)人员非必要不跨区流动。

  二、大东区现有封控区、管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辖区内其他区域调整为防范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做好城市社区、小区、城中村及公共场所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亮码、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进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区要以街道为单元,常态化设置核酸检测点位,确保群众“愿检尽检、应检必检”。

  四、其他地区按照现行管控政策执行。

  本通告自4月6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指挥部  措施  肺炎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226917.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