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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做过心脏病手术再次做心脏病手术渝惠保还可以报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3:06:46

导读:在重庆参保渝惠保的,以前做过心脏病手术的,再次做心脏病手术还可以报吗?能报销哪些费用呢?

  一、以前做过心脏病手术的,再次做心脏病手术还可以报吗

  心脏病属于既往症,参保后给疾病、既往症及相关疾病都不报,可以报别的疾病。

  二、“重庆渝惠保”保障内容有哪些?

  答:重庆渝惠保主要包含住院补充医疗费用、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和15种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三大保障。

  住院补充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在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符合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补偿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保险人扣除约定的年免赔额后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金。

  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特病门诊发生的符合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补偿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保险人扣除约定的年免赔额后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金。

  住院补充医疗费用和特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的年度累计免赔额合计为2万元,免赔额以上的费用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80%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额为100万元;

  15种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三级及以上医院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重庆渝惠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15种药品)中列明的特定药品的适用恶性肿瘤,对其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人认可的医院实际支出的特定药品费用,该部分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的免赔额为2万元,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80%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额为100万元。

标签: 重庆市  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  万元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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