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南京市参保人员不得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3:02:33

导读:在南京参保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其不能重复领取居民养老保险等多种待遇。

  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

  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并在两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PS: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都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领取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伤残津贴不得重复领取。

  工伤供养亲属领取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不得重复领取。

标签: 养老保险  待遇  工伤  职工基本  参保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21986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