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2:46:41
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实施“莞能提升”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推动在莞人才学历素质和技术水平全面跃升。
1.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2.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