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南京江宁区低保申请材料一览 南京市江宁区低保办理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1:44:18

导读:持有江宁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南京市江宁区低保。

  办理条件

  持有江宁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办理材料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

  农村居民应提供土地承包经营证明;

  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

  独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应提供所在地街道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

  失业人员应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有关失业证明;

  患病的,提供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记录等材料。

标签: 独生子女  材料  户籍  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213613.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