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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疫情期间户政业务窗口工作须知 疫情期间户政窗口便民措施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1:41:45

导读:天津发布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户政业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详情如下

  广大办事群众: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让广大群众减少聚集,安心在家,降低病毒感染传播风险,天津各级户政管理部门在严防疫情的同时全力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推出预约办、延期办、网上办、可代办等服务,现就相关事宜提出倡议如下:

  一、全市各级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调整为每日10点至16点。群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向相应业务窗口单位提出预约申请,业务受理单位将在与群众沟通后统一进行时间调度,减少群众在办事窗口的停留时间。

  二、目前本市及外省市公安机关在2019年下半年以来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均可延期使用,本市范围内上述证件有效期全部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

  居住证签注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后到期的,有效期也将全部延长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

  三、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非特殊情形的出生登记和死亡注销等户籍业务可以通过“天津公安”APP网上提交申请,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群众可以通过EMS邮政速递形式申报办理;

  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可以就近到任意公安派出所或本市“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打印临时身份证明;本市户籍居民非首次在津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均可到各区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设备自行申请办理。

  四、疫情持续期间,全市各级户籍业务窗口将放宽代办类业务门槛,免除提交原有规定的“业务办理委托书”材料,民警通过代办人与当事人进行视频确认后,凭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及业务所需材料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五、各级户籍窗口均为排队等候人员设置了“缓冲区”用于开展体温检测和防疫宣传。请广大办事群众服从现场人员统一安排,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天津市公安局在此提出倡议,请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政府各部门防疫工作,早日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天津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点一览表

标签: 居民身份证  业务  疫情  群众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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