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1:23:17
➤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南京社会保险各项业务(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期调整为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间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用人单位可于每月11日至次月6日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当月业务申报(每月1日至6日办理上月业务申报)。
➤每月11日至月底,用人单位向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拓展阅读: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员工发现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怎么办?
员工发现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帮同学化妆最高日入近千 帮学生化妆帮同学化妆最高日入近千?浙江大二女生冲上热搜,彩妆,妆容,模特,王
2023吉林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政策解读 2024张杰上海演唱会启东直通车专线时间+票价 马龙谢幕,孙颖莎显示统治力,林诗栋紧追王楚钦,国乒新奥运周期竞争已启动 全世界都被吓了一跳 全世界都被吓了一跳是什么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