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长沙死亡登记如何办理 死亡登记表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1:07:42

导读:长沙死亡登记的登记对象是指事实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公民,公民死亡后,其户主或亲属应在1个月内凭相关材料申报死亡登记。

  长沙死亡登记是如何办理的呢?以下是相关办理信息,供大家参考。

  登记对象:事实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公民。

  申报材料:

  公民死亡后,其户主或亲属应在1个月内凭以下材料申报死亡登记:

  一、申请表;

  二、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三、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

  死亡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在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的,或者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对公民正常死亡但未能取得《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办理死亡登记;

  2.未经救治非正常死亡的,为公安法医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致死;

  3.已办理了殡葬手续的,为殡葬证明;

  4.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为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登记事项相关要求:

  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15日后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实地调查核实,形成笔录及调查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申请人:由死亡公民所在户户主或其亲属提出申请。

  办理机关:由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登记。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标签: 公民  公安机关  委会  户口  居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210651.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