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福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重复发放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2:36:46

导读: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以都领吗?可以同时发放吗?一起来看!

  福州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以同时发放吗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

  在发放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不用支付员工工资,超过领取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公司应该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支付员工工资。

  如果员工满足计划生育的,但不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公司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支付产假工资。

标签: 产假  津贴  福建省  工资  财政厅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20820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