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西安居民医保签约机构可以跨区吗(西安市内居民医保跨区转移)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2:33:34

导读:西安居民医保签约机构可以跨区选择。比如户籍在雁塔区,签约机构即可以选择碑林区、莲湖区内的医疗机构。

  西安居民医保签约机构可以跨区选择。比如户籍在雁塔区,签约机构即可以选择碑林区、莲湖区内的医疗机构。

  西安居民医保签约机构可由参保居民可在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名单中自愿选择一家一级及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

  签约机构

  参保居民可在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名单中自愿选择一家一级及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 包括: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居民可到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签约,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签约门诊统筹医疗机构。

  变更签约机构

  1、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选定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不得变更。参保居民需要变更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的,在未发生门诊统筹费用前,于每年度的第一季度内,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签约。未变更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的参保居民默认其上一年度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为其门诊统筹医疗机构。

  2、参保居民就医时因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转诊的,须经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批准同意后,转往指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其转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患者自行垫付,再到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未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批准,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报销指南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应当出具本人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未成年人可出具户口簿),并凭证办理记账手续。参保居民应自觉遵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按要求在有关结算单据上签名认可,并留下联系电话。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未经许可在非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参保居民自行承担。

  具体签约指南请点此查看

标签: 医疗机构  门诊  参保  居民  城乡居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20791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