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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攻略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2:18:24

导读: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可通过“闽政通”APP、“e福州”APP等缴费。

  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待遇享受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含以下六类群体:

  1、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4、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5、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6、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内,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已重复参保的,只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缴费标准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即我市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上一年度为31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60元(上一年度为620元)。

  经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缴费渠道

  移动缴费:

  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云闪付”APP、“支付宝”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二维码扫码支付完成缴费。

  自助终端缴费:

  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就近通过设在村(居)委会或金融普惠点的自助终端设备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

  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

  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

  上门申报缴费

  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药店代办缴费: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可为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新生儿缴费业务除外)。药店代办缴费渠道开通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首次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保登记。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

  本市城乡居民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或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智能秒批”专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校学生

  持户口簿、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或所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参保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智能秒批”专区、“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出生后90天内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保期为投保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医保部门地址和电话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45转7。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4000012266(社保费服务)。

  1.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本部)(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0、11层 咨询电话:12345转7 投诉电话:87842560 )

  2.鼓楼管理部(福州市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三层FAX:88609673)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日外)8:30至12:00;14:30至18:00;15:00至18:00(夏时制)

  3.台江管理部(入驻市市民服务中心高桥路69号 FAX:88235259)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9:00至12:00;13:30至17:30;14:00至17:30(夏时制)

  4.仓山管理部(入驻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闽江大道238号FAX:83851830)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9:00至12:00;13:30至17:30;14:00至17:30(夏时制)

  5.晋安管理部(入驻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 C5座二层FAX:88609698)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9:00至12:00;13:30至17:30;14:00至17:30(夏时制)

  6.马尾管理部(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82号档案馆大楼9层FAX:83984005)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日外)8:30至12:00;14:30至17:30;15:00至17:30(夏时制)

  7.长乐管理部(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FAX:28923677)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8:00至12:00;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

  8.福清管理部(福清市清荣大道166号市侨乡博物馆1层)FAX:62838297)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8:30至12:00;13:30至17:00;14:00至17:30(夏时制)

  9.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FAX: 22076712)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9:00至12:00;13:30至17:00;14:00至17:30(夏时制)

  10.连江管理部(连江县文笔东路市民服务中心一层 FAX: 26207859)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日外)8:00至12:00;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

  11.永泰管理部(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行政服务中心FAX:24832998)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日外)8:00至12:00;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

  12.罗源管理部(罗源县九大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FAX:26831912)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除国家法定节日外)8:00至12:00;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

  13.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FAX: 62301885)

  周一至周五:8:00至12:00;14:30至17:30;15:00至18:00(夏时制)

  周末:8:30至12:00;14:30至17:00;15:00至17:30(夏时制)

标签: 夏时制  参保  福州市  医保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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