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11:33:56
南京《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的“缴费工资总额”填报要求
“缴费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本次申报的2021年度工资总额,也就是《缴费基数核定表》中个人年度工资总额的汇总数。单位按险种、申报人数分别填报。
温馨提示:
1、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共享社保三险缴费基数,与社保三险申报数据一致,用人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2、在南京市仅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单位可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
咨询电话:12333(社保)、86590799(医保)
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
wap开发详细解释(wap2app开发) 2023第二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登记公告 2024桂林永福县禁燃限放烟花爆竹规定 桂林永福县货车限行规定 2024年户部山春节年货会时间+地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