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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合肥高新区留城红包申请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11:01:18

导读:根据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制定的《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计划》现将合肥高新区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园区各有关企业为落实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倡导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在肥过春节,稳定企业用工,更好促进合肥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制定的《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计划》现将合肥高新区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留肥红包”

  (一)“留肥红包”申报条件

  鼓励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留肥过春节。对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9日春节期间留肥,在我区重点用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工作,且在肥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省户籍员工发放“留肥红包”,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

  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合人社秘〔2022〕2号)文件精神,高新区认定了“合肥高新区重点用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企业名单详见附件8,在名单内企业可申报“留肥红包”。

  (二)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节前备案

  申报企业于2022年1月17日—1月28日工作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备案,审核无误后将电子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1)《合肥市2022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附件1)

  (2)《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留肥红包发放花名册》(附件2)

  (3)《申报企业信息表》(附件7)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材料。申报企业在春节前按人均1000元标准先行发放留肥红包给员工个人,1月31日前发放到位。

  第二阶段:节后核拨

  申报企业于2022年2月10日—3月10日工作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电子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1)《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留肥红包补贴申报表》(附件3)

  (2)《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附件4)

  (3)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2月9日“行程码”截图或其他行程佐证材料

  (4)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户籍证明材料

  (5)企业留肥外省籍员工留肥红包资金发放流水证明材料

  逾期没有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221办公室

  邮箱:hfgxjygz@163.com

  联系方式:0551-65359609

  二、“共享用工”

  (一)“共享用工”申报条件

  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肥,并为留肥外地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鼓励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输送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

  (二)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节前备案

  对于员工输入企业在我区的,请员工输出企业于2022年1月17日—1月28日工作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备案,审核无误后将电子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1)《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备案表》(附件5)

  (2)企业共享用工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材料。

  第二阶段:节后核拨

  对于员工输入企业在我区的,请员工输出企业于2022年2月10日—3月10日工作日期间,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电子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1)《合肥市2022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附件6)

  (2)《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附件4)

  (3)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等相关材料

  逾期没有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221办公室

  邮箱:hfgxjygz@163.com

  联系方式:0551-65359609

  三、注意事项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申报企业统一安排一名申报人员将资料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申报人员原则上要求14天内未经高风险地区,申报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好口罩,扫描安康码进入管委会大楼。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

  (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常见问题说明

  (一)留肥红包

  1、高新区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员工“留肥红包”补贴?

  答:高新区认定了“合肥高新区重点用工企业、重大建设项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企业名单详见附件8,在名单内企业可申报“留肥红包”。

  2、不在名单内的单位能否申报员工“留肥红包”补贴?

  答:不能,对于留肥过春节的其它企业员工、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省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或省内其它地市在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3、企业注册地在合肥市,但工商税务注册地与参保地不在同一县区,该向哪个县区申报?

  答:申报企业注册地须为合肥市,注册地与参保地不一的,向企业注册地申报。

  4、针对企业申报此红包是否有名额限制?如有限制,每家企业限制多少名额?

  答:没有名额限制。

  5、条件中提到非皖户籍,请问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是否可以申请?

  答: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6、企业员工为合肥的集体户口,但籍贯不是安徽的,能否申请?

  答:补助对象必须是非安徽户籍。

  7、企业注册地在合肥,但是有些职工社保不在合肥,能申报吗?

  答: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注册地和员工参保地在合肥,不在合肥参保的员工,不符合申报条件。

  8、申请“留肥红包”,除文件规定的申报材料外,是否需要提交其它相关材料?

  答:原则上不再需要企业提供其它材料。

  (二)共享用工

  1、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春节期间正常放假还能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的企业,员工春节期间必须正常在岗从事生产。

  2、劳务派遣人员和实习(见习)人员可以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共享用工”余缺调剂不含劳务派遣用工、见习(实习)人员。

  答:“共享用工”余缺调剂不含劳务派遣用工、见习(实习)人员。

标签: 企业  合肥市  员工  红包  余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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