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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随州曾都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2021年随州教师资格证认证)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08:23:41

导读:曾都区教师资格证认定网报时间段为2022年5月9日—5月2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约定体检医院为“随州中医院”。2022随州曾都区教师资格证公告详见正文。

  2022随州曾都区教师资格证公告

  一、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

  网报时间段为2022年5月9日—5月2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段为2022年5月9日—5月2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点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有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现曾都区辖区内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三、认定对象

  (一)社会人员

  ①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需提供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随州市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四、认定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五、认定条件

  (一)社会人员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考试合格: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学历达标:

  ①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学历不作提升,可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③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3年及以后考入 “湖北省49所中等职业学校”取得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学历。

  4.普通话测试水平达标:

  ①申请认定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②申请认定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教育类研究生学历。

  4.普通话测试水平达标:

  ①申请认定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②申请认定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认定程序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经过两个环节,即本人网上申请注册和注册后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注册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则注册信息无效。

  (一)网上注册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选择“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认点。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后,按系统栏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上传相关信息。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信息、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学籍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在填报上传信息的过程中,当输入相应编号后系统会自动链接校验,校验成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信息填报完毕。

  (二)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材料,到“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 C13区级教育业务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因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较多,凡填报信息不准确、上传照片不规范、上传材料不齐全的,均当场退回,修改或补充完整后再来确认。

  在外地工作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须出具《现场确认委托书》。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系统自动校验成功的证书均不需要提供原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户籍在曾都区辖区内(东城、西城、南郊、北郊、万店、何店、洛阳、府河)及户籍在随州高新区的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地在曾都区辖区内的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上可查的学历证明。

  对“学信网”中无法查到的中专学历或2000年以前未上网的学历,则应提供《中等专业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须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提供《普通话证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4.体检合格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

  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后,插入电子照片后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带到“随州中医院”体检。

  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约定体检医院为“随州中医院”(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花溪桥——曾都区财政局对面),体检联系电话:3320556、3316035。

  5.登记照片。另交1张1寸白底彩色登记照片(必须与上传到网上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现场确认委托书.docx

标签: 申请人  教师资格  原件  资格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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