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苏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失智待遇申请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4-08-21 08:25:51

导读:享受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人员患有以下疾病或持有本市智力残疾证的,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失能失智待遇。

  申请指南

  (一)新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

  按《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如有前述病史及疾病诊断证明材料,或残疾证明材料的,一并提交即可。

  (二)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由本人(监护人) 或护理机构直接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前述疾病诊断证明材料或残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本市三级医院或二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出具。

  经办机构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进行核准登记,参保人员自登记次日起享受待遇。

标签: 证明材料  的人  参保  待遇  机构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182112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