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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租赁住房补贴常见问题 济南市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4-04-03 12:26:10

导读:进一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缓解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推进我市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工作,济南市发布相关规定,详见正文。

  济南租赁住房补贴常见问题

  政策问答:《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和《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

  问:两个《规定》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提出“近年来有效改善了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政策最新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和<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问:两个《规定》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

  问:两个《规定》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进一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缓解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推进我市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工作,出台本《通知》。

  问:两个《规定》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租赁住房补贴工作实际,起草了本《通知》,书面征求了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经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由第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报请市委同意。

  问:两个《规定》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答:(一)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保障标准。为吸引更多技能型人才来济就业创业,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中级工和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专科、本科学历享受补贴标准。

  (二)体现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为在住房保障领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通知》对生育多孩家庭加大保障力度,增加补贴保障面积,对于生育政策内夫妻生育多孩的,家庭成员4人的,保障面积增加为建筑面积75平方米;家庭成员5人的,保障面积增加为建筑面积90平方米。

  (三)优化申请手续及流程。一是取消纸质材料,考虑到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保留线下申请渠道,取消纸质申请材料,街道办、区局不再留存纸质档案,建立电子档案,申请审核更简便。二是开发手机APP申请渠道。面向新市民、青年人,依托“爱山东泉城办”APP开发了“泉城安居平台”,采用线上自助申请方式,集中对接各项数据接口,实现足不出户掌上办理。三是压缩审核时限。按照省、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工作要求,将审核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提高审核效率。

  问:两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为我市相关区户籍的中低收入无房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依据家庭人口确定,1人家庭建筑面积30平方米、2人家庭建筑面积45平方米、3人家庭建筑面积60平方米,夫妻生育多孩的4人家庭建筑面积75平方米、5人家庭建筑面积90平方米;补贴发放标准依据家庭收入水平确定,低保及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29元、低收入家庭23元、中等偏下收入17元;申请方式为常态化线下办理,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受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2.新市民、青年人。保障范围为我市户籍或取得居住证、在驻济企业等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保障标准基础为500元,根据学历层次提升补贴金额,具有全日制本硕博学历的分别为每月700、1000、1500元;保障时限为3年,申请人最长可享受补贴不超过3年;申请方式为常态化线上办理,由新市民、青年人及其用人单位通过“爱山东泉城办”泉城安居板块提出申请;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解读机构及咨询电话:

  1.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东青龙街42号,电话:86568244;

  2.市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路30号,电话:81271505;

  3.槐荫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庄路327号,电话:87086036;

  4.天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无影山东路41号,电话:81912156;

  5.历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A-630房间,联系电话88112890;

  6.长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清河街1826号,电话:66589865;

  7.章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泰路317号,电话:83213290;

  8.济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元大街129-1号,电话:84237929;

  9.莱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房管大厦三楼大厅,电话:78890315;

  10.钢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钢城区朝阳路11号,电话:76978008;

  11.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管委会B座2楼,电话:88871961;

  12.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柳埠街道柳埠3区309号,电话:88112683;

  1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起步区市民服务中心723室,电话66604303。

标签: 建设局  住房  电话  城乡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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