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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哪些属于不予纳保情形

来源: 最后更新:23-12-17 02:38:26

导读:新乡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哪些属于不予纳保情形的相关信息,有需要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详见正文。

  哪些属于不予纳保情形

  1.家庭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等大型机械的(作为唯一谋生手段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普通摩托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等除外);

  2.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实际人均建筑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拥有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唯一住宅兼做家庭经营性用房的除外)或经营企业、注册公司的;

  4.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等金融性资产总值人均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

  5.安排子女自费留学的;

  6.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

  7.参与或从事国家政策和法律明令禁止活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8.不配合工作人员核查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影响低保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不予保障的其他情形。

标签: 经营性  建筑面积  机动车辆  住房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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