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5-02 08:55:13
2023年绍兴上虞区卫健单位事业编招聘报考如下: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接受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和绍兴市上虞区纪委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一)A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5月10日16:00。
⑴应聘人员登陆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生网上报名入口”(http://122.224.43.26:15610/WebsiteMange/Home/Logi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8)。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⑵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资格:①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赋分证件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②其他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规培合格证、赋分项相关证书资料等。
⑶本次报名以网上报名为准。因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注册、报名存在截止时间,且系统操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时间要适当提前,以免影响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报名。若因个人原因导致网报平台操作时间紧迫,影响报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5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3.现场资格复审
对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后续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1)时间:2023年5月13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①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赋分项相关证书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规培合格证、赋分项相关证书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③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23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A类岗位》(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核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⑴ 面试
①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⑵赋分办法(四项累计不超过10分)
注:获奖学金、获得荣誉按最高加分项分别赋分1次,重复获得的不进行累计。奖学金未分等次的按同类奖学金最低档进行赋分。
⑶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90%+赋分分值(10分);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5.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考察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可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7.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B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5月10日16:00。
⑴应聘人员登陆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生网上报名入口”(http://122.224.43.26:15610/WebsiteMange/Home/Logi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8)。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⑵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资格:①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②其他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资料。B102、B1404岗位需提供护理工作证明。
⑶本次报名以网上报名为准。因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注册、报名存在截止时间,且系统操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时间要适当提前,以免影响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报名。若因个人原因导致网报平台操作时间紧迫,影响报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5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5月11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笔试科目费用每科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根据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无法联合招考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不参加开考岗位的笔试,报名费不作退回。
因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注册、报名及缴费存在截止时间,且系统操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时间要适当提前,以免影响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试报名平台报名及缴费。若因个人原因导致网报平台操作时间紧迫,影响报名及缴费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现场资格复审
对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后续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1)时间:2023年5月13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笔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①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B102、B1404岗位需提供护理工作证明。
③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23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B类岗位》(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3年5月15日12:00—5月20日14:00。
网上缴费及岗位核定结束后,根据公告要求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http://www.syjob.com.cn/)。
6.笔试
①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④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7.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①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8.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9.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10.考察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必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11.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如有联合招聘岗位,根据公告推出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择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并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或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聘用到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医共体区级医院分院)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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