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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山市坦洲镇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生报名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3-04-12 09:13:29

导读: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现将坦洲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通告如下: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现将坦洲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通告如下:

  01

  转学插班办理对象

  (一)坦洲镇本地户籍学生及2023年8月10日前入坦洲户籍,现就读于民办学校或镇外的坦洲镇户籍学生。

  (二)其他政策性优待学生。(详见附件1)

  02

  网上受理时间和方式

  (一)受理时间

  1.第一次申请时间:

  2023年4月12日—7月2日

  2.第二次补报申请时间:

  2023年7月9日—8月6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方式

  1.请提前准备好下列资料:

  01《2023学年中山市坦洲镇义务教育学生转学插班登记表》;

  02学生坦洲镇户口簿(家庭户:户主页+学生页;集体户: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

  03全国学籍号(可向现就读学校班主任申请打印全国学籍表获取)。

  04房产证(为父母或学生本人且用途须为“住宅”的房屋产权或不动产)。

  05如申请的学校和兄弟姐妹为同一所学校,请提供其学籍证明。

  2.扫码“2023学年坦洲镇义务教育阶段插班转学申请登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资料。(注意:①申请插班的学生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在线上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资料;②报名时必须认真细致填报信息,仔细核对无误后提交,尤其是姓名、2023年9月入读年级、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等重要信息。因填报错误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负。③每个学生仅能填报一次)。

  ▲2023学年坦洲镇义务教育阶段插班转学申请登记

  03

  现场确认工作

  (一)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次2023年7月8日上午9:00开始;第二次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开始。

  (二)现场确认地点:第一次七村小学体育馆和林东小学体育馆;第二次林东小学体育馆。

  (三)现场确认须备齐验证资料

  1.坦洲镇户籍学生

  01:

  2023学年中山市坦洲镇义务教育学生转学插班登记表。

  02:

  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首页在上面,学生本人页在下面)。

  03:

  父亲或母亲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上)。

  04:

  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05:

  户籍生、集体户籍生,还须提交坦洲镇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用途须为“住宅”(房屋产权或不动产为父亲或母亲或入学学生本人)。

  注:父亲或母亲提供的户口、身份证资料与房产证保持一致,如不同须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06:

  如申请的学校和兄弟姐妹为同一所学校,请提供其学籍证明。

  2.政策性优待生

  除上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关政策性优待证明材料。(参考市指导意见)

  04

  材料审核及学位分配办法

  (一)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将对家长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涉及的户籍、房产信息将通过相关负责部门核查,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当事人的不实行为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审核无误的报名材料,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公办学校目前相应年级实际空余学位,按学区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

  (三)本镇内已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生,同一学区服务范围或申请转入学校较近,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插班。

  (四)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的空余学位数时,按“入户先后”排序,统筹安排学位。

  (五)第二次补报,镇招生办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对没有按要求申请转入公办学校插班就读的坦洲户籍生,按该学生的监护人自动放弃孩子入读公办学位处理。

  (七)转学办理插班为每学年一次,即每学年秋季入学前申请。

  05

  公办学校学区、学位数情况

  学区对照(坦洲镇2023学年转学插班生学区划分)

  (图源坦洲发布)

  注:金斗湾小学(目前最高年级为五年级)、阳光小学(目前最高年级为三年级)、同德小学(目前最高二年级)、国际花城四期小学(目前最高一年级)

  (图源坦洲发布)

  06

  其他事项

  (一)转学插班资格审核结束后,第一批插班生安排情况于7月19日前完成,第二批补录插班生安排情况于8月15日前完成,两次都将在坦洲政府网上公布转学插班分配情况,并由录取学校通知插班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录取结果。法定监护人按照录取学校的要求并带齐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及转学插入登记表到校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学位处理,本学年不再安排。

  (二)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春季(即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

  附件:

  1.坦洲镇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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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山市坦洲镇义务教育学生转学插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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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张老师:0760-86786372

  杨老师:0760-86659573

标签: 坦洲  学生  学校  户籍  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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