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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医保家庭共济使用对象

来源: 最后更新:23-03-29 02:13:55

导读: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

  医保家庭共济谁可以用?

  根据江苏省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及家庭共济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南通市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家庭共济相关措施。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

  这里需要注意,共济人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只有职工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且被共济的对象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政策。

  比如,小保是职工医保,那么就可以把自己个人账户内的钱共济给小保的父母、用于支付他们看病就医时个人自付的部分。但是小保父母看病的报销政策还是遵循父母缴纳的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且医保家庭共济后,不会影响小保各项个人账户待遇的享受和使用。

  【拓展】

  南通医保共济政策解读:

标签: 医保  共济  个人账户  家庭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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