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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提取公积金条件及要求 南京提取公积金条件及要求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03-09 01:16:13

导读: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包括购房类、还贷类、建翻修房类、租房类、销户类和其他情况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是各类提取条件。

  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2、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予提取。

  4、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其他提取条件:还贷类提取 | 翻修住房类提取 | 租房类提取 | 销户类提取 | 其他情况提取

  拓展阅读:为什么购房提取必须在购房一年内办理?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中“职工(配偶)在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目的是规范提取管理,防止滞后超期限提取。因出差、出境、自然灾害等原因超过一年的,职工仍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满一年时的缴存余额。

标签: 住房  住房公积金  职工  产权  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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