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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郑州惠济区花园口镇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3-03-06 02:39:46

导读:凡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惠济区花园口镇

  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本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不含二手房)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凡在2023年6月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对于骗取契税补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手机办理(最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不需留存资料):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申报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

  (二)网上办理(较方便快捷,需要上网电脑,需要本人注册):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

  (三)现场办理(需提前预约):通过手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不能成功的,市民可到指定的纳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需携带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已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含未成年子女),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配偶的死亡证明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注: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纳税人本人,没有家庭成员信息,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由办税服务厅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2、现场办理流程

  持上述资料到指定的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不动产自助机查询开具家庭成员房屋情况证明(含夫妻双方和18周岁以下子女)——申报纳税。

  3、现场办理特别提醒

  (1)为减少人员聚集,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2)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法定节假日有调休安排的,工作时间按调休安排执行。

  (3)郑好办APP同时具备契税缴纳和申报补贴功能,操作简单,方便快捷,无需上传任何证件,为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推荐使用郑好办APP进行办理。

  (4)缴纳契税请提前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确保顺利缴税。

  四、契税补贴申领办理方式

  (一)申报补贴及发放补贴时间

  缴纳商品房契税后在2023年6月10日至7月31日期间申请缴纳商品房契税的补贴。申报时间截止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未在申报补贴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

  (二)线上申报

  1.申请人下载注册并登陆郑好办APP,进入“契税补贴申领”;

  2.选择房屋坐落对应的乡镇(街道),点击在线办理;

  3.人脸识别,核验申请人身份,进行人脸识别的用户需与实名注册的账户身份证号及契税发票上的纳税识别人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

  4.人脸识别通过后,开始填写表单:

  (1)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无需填写,为系统自动获取;

  (2)申请人手动输入“原凭证号”,点击最右边的蓝色按钮进行数据共享关联,注意每个契税税号只能提交一次;

  (3)输入银行卡信息,注意银行卡必须填写支行名称,必须为本人I类银行卡;

  5.点击提交后可以在“我的办件”查看申请信息及办结信息,也可通过短信通知查收办理的结果信息。

  温馨提示,提供郑州银行的本人I类银行卡,提高打款时效。

  (三)线下申报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无法进行线上申报的,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契税发票、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镇政府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收到相关资料后自契税补贴申报时间截止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

  申报办理地址: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金桥路2号)2楼226房间。

  咨询服务电话:0371-61775229

  五、补贴资金监管

  财政所负责对补贴资金进行监管,保障补贴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监督电话: 65780360

  六、本通告政策解读权归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 2 月 28 日

  政策通告原文:

  

标签: 契税  申请人  复印件  户口本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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