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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沈阳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02-23 12:56:32

导读:沈阳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具体申领条件、标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全文指南。

  沈阳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申领条件:

  分娩或流、引产的女职工、配偶分娩的男职工。

  1、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补缴时间不计算)且继续缴费的。

  2、男职工申领护理假工资

  1)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生育的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

  2)配偶生育前男职工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补缴时间不计算)且继续缴费的。

  申领材料:

  1、女职工妊娠分娩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2)《出生医学证明》;

  3)《生育登记单》。

  2、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门诊就医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或《药流记录单》,自然流产门诊就医患者提供完整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住院患者提供《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2)《结婚证》。

  3、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登记单》。

  4、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所需资

  1)承诺书(单位经办员办理业务时现场书写,签字并按手印);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出生医学证明》;

  5)《生育登记单》。

  5、报销妊娠分娩医疗费所需资料

  1)《医疗费收据》原件;

  2)费用清单;

  3)《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出生医学证明》;

  5)《生育登记单》。

  6、报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所需资料

  1)《医疗费收据》原件;

  2)费用清单;

  3)门诊就医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或《药流记录单》(自然流产门诊就医患者提供完整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住院患者提供《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结婚证》。

  申领流程:

  由领生育津贴(包含女职工分娩、女职工流产、引产、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生育医疗费的,应于分娩、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由单位经办员持办理资料至医保中心办理由领手续。医保中心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补贴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津贴标准:

  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无法计算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计算公式为:基数×12个月÷365天×生育津贴领取天数。

  办理地点:

  1、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12333 024-62161771

  单位参保业务:在皇姑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皇姑区的人员。

  2、沈河分局

  沈河分局:沈河区西顺城街96号

  咨询电话:024-62421703

  单位参保业务:在沈河、北站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河区的人员。

  3、浑南分局

  浑南分局: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

  咨询电话:024-23770016

  单位参保业务:在东陵、浑南、棋盘山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东陵、浑南(含棋盘山)的人员。

  4、铁西分局

  铁西分局:铁西区重工街12路

  咨询电话:024-62324578

  单位参保业务:在铁西、于洪、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铁西、于洪、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员。

  5、铁西分局张士办理部

  铁西分局张士办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咨询电话:024-62324578

  单位参保业务: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员。

  6、和平分局

  和平分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4-31912676

  单位参保业务:在和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和平区的人员。

  7、大东分局

  大东分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沈铁路与大二环观泉路交通岗西北角)

  咨询电话:024-24319900

  单位参保业务:在大东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大东区的人员。

  8、沈北分局

  沈北分局: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咨询电话:024-89862600

  单位参保业务:在沈北新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北新区的人员。

  9、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

  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29号

  咨询电话:024-88043875

  单位参保业务:蒲河新城地税分局(辉山、道义、虎石台地税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北新区的人员。

  10、苏家屯分局

  苏家屯分局: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咨询电话:024-29829907

  单位参保业务:在苏家屯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苏家屯区的人员。

  11、康平分局

  康平分局:康平县政法路人社局院内

  咨询电话:024-87269333

  单位参保业务:在康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康平县的人员。

  12、法库分局

  法库分局: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咨询电话:024-87102015

  单位参保业务:在法库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法库县的人员。

  13、辽中分局

  辽中分局:辽中区东环街52号

  咨询电话:024-87820081

  单位参保业务:在辽中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辽中区的人员。

  14、新民分局

  新民分局: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咨询电话:024-27615258

  单位参保业务:在新民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新民市的人员。

标签: 参保  分局  的人  单位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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