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扬州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病种怎么报销(扬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用药范围和使用须知)

来源: 最后更新:23-02-09 10:29:10

导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可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目录和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

  ➤病种:克罗恩病

  ➤具体政策:

  1、起付线为500元/年;

  2、规定的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内报销比例统一为80%;

  3、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为4000元;

  4、享受门诊保障待遇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范围。

  ➤定点医院:参照职工医保二类门特定点医药机构范围。

  补充: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

  职工医保:对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含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手续在市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再区分人员类别(在职或退休)和医疗机构等级,报销比例统一为70%其住院医疗费用按上述比例报销后,不再享受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且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当期医保年度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住院起付标准按次、不累加计算。

标签: 医保  医疗费用  大病  职工  异地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1256717.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