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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新昌县春节稳岗留工十二条政策详情

来源: 最后更新:22-12-28 04:23:15

导读:为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根据《2023年绍兴市“开门稳、开门红”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十条》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新昌县制定“稳岗留工十二条”措施,见正文。

  2023年绍兴新昌县春节稳岗留工十二条详情如下:

  一、鼓励企业连续生产。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工业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1月份80%)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

  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1月份使用污染物排放指标达60%(含)—70%(含)的企业,可结转20%的排放指标至下月;使用污染物排放指标达70%以上的企业,可将剩余的排放指标全部结转至下月。

  二、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加强东西部合作交流,做好脱贫人口来新稳定就业。主动摸排劳务资源,做好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对新招聘或返岗人员较多、区域较集中的来新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企业招用首次来新就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25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招工奖励;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7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市外员工自行前往至包车集中点所产生的车费,给予70%的补助;员工自行来新就业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三、支持企业用工保障。加强用工监测,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服务专员工作对接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连续生产、保障用工。强化零工市场支持,2023年1月1日前,启用两个以上零工市场,实现重点工业镇(街)全覆盖。发挥用工调剂工作机制,促成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实现相互帮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为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对为企业招用首次来新产业工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250元/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四、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保障等相关政策。持续开展“新春用工保障月”和劳务协作招聘会等活动,加大招聘信息推介力度。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企业根据生产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参加政府或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受邀来我县参加合作洽谈对接活动,由组织方统一负责保障交通食宿。

  五、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矛盾,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确保解决被欠农民工的生活困难。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六、发放“新绍兴人”消费券。对在春节期间留绍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非绍兴户籍员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两批次的现金券,含价值500元现金券(限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使用)和价值300元现金券(限2023年1月28日至1月31日使用)。所需经费由市本级与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市本级财政分担20%,县财政分担80%。

  七、发放“留岗红包”。对在春节期间留绍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单项工伤)的非绍兴户籍员工(不含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县属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

  八、发放“留新过年”流量福利。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等运营商春节期间为非绍兴户籍用户提供每月10G至20G的免费流量包,提供新春套餐、宽带等特惠活动。

  九、开展“畅游新昌”文旅惠民活动。开展“年俗体验游”活动,国有景区、场馆、场所向留新员工和家属全部免费开放,鼓励引导民营景区、场馆、场所开展打折畅游活动;开展“留新过大年、观影迎新春”公益电影活动,面向全县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发放电影票,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文化需求,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十、开展“迎春送暖”走访慰问活动。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一线员工开展走访慰问。工会开展“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对困难职工家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节日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的职工,以及困难企业、疫情防控重点单位职工开展慰问。

  十一、开展“年货邮到家”温暖礼包活动。为部分留新过节的非绍兴户籍务工人员的家人,寄送统一标识的“年货礼盒”“学习礼包”。

  十二、实施服务机构经济贡献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县企业输送外来产业工人,以上一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新昌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对新增的营业收入按每百万元补贴两万元,两百万元补贴四万元,依此类推。

标签: 企业  绍兴  春节期间  员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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